陸電力體制改革10年 市場化交易電量佔比升至63%
大陸電力體制改革經過10年後,目前市場化交易電量佔比已升至63%。(新華社)
大陸官方2015年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部署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大陸國家能源局發佈發佈最新資料顯示,全大陸市場化交易電量由2016年的1.1萬億千瓦時增長至2024年的6.2萬億千瓦時,佔全社會用電量比由17%提升至63%,同時2024年跨省跨區市場化交易電量1.4萬億千瓦時,較2016年增長10多倍。
根據《人民日報》引述大陸國家能源局相關負責人說明,已初步建成省、區域、省間高效協同,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有機銜接的多層次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市場成爲電力資源配置的重要手段。相較於2015年啓動改革之初,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實現「從無到有」的突破。
同時,「能漲能跌」的市場化電價機制初步建立,透過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初步完成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推動新能源全面參與電力市場,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
另外電網統購統銷局面逐步打破,電力裝備製造企業進一步剝離,發售電環節全面引入市場競爭,配電環節引入社會資本投資。截至目前,註冊參與交易的經營主體數量由2016年的4.2萬家增加至81.6萬家。
大陸國家能源局指出,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紅利有效釋放,電力市場進一步發揮了「保供應、促轉型、穩價格」作用。例如民衆和工商業平均電價水準分別爲全球50個主要經濟體平均水準的32%、39%,在國際上處於較低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