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9措施拉投資 鬆綁外資買房

爲提高境外資金投資中國大陸的意願,大陸外匯管理局15日發佈「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深化跨境投融資外匯管理改革有關事宜的通知」,內容包括允許外商直接投資項下外匯利潤境內再投資、便利境外個人境內購房結匯支付等九項大措施。其中,針對境外資金購買大陸房產的措施也得到優化。

外管局通知提及九項措施優化:取消境內直接投資前期費用基本信息登記、取消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登記、允許外商直接投資項下外匯利潤境內再投資、便利境內非企業科研機構接收境外資金、擴大跨境融資便利、簡化跨境融資便利化業務登記管理要求、縮減資本項目收入使用負面清單、優化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支付便利化業務、便利境外個人境內購房結匯支付。

其中,縮減資本項目外匯收入及其結匯所得人民幣在境內支付使用的負面清單,取消不得用於購買非自用住宅性質房產的限制、便利境外個人境內購房結匯支付,引起了注意。

大陸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李斌說,境外個人在滿足房地產主管部門和各地購房資格條件下,可在取得房地產主管部門的購房備案證明文件之前,憑購房合約或協議先行在銀行辦理購房所涉外匯資金結匯支付,後續再向銀行補交購房備案證明文件。

該通知推出前,境外個人境內購房辦理資金結匯支付,需提供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備案證明文件,而房地產企業或二手房出讓方通常要求先收到首付款才辦理網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