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滑梯下野戰!高雄72歲男找67歲女騎乘位 家長帶小孩路過嚇傻

▲一對男女在公園溜滑梯下野戰。(公園遊樂器材示意圖/非新聞內文發生地點/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劉人豪/高雄報導

家長帶小孩去高雄鳳山的兒童遊戲區,看到72歲蔡姓男子與67歲黃姓女子在溜滑梯下方發生性關係,拍照報警後,高雄地院依公然猥褻罪,判蔡男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根據判決,2024年8月24日,蔡男與黃女在鳳山某兒童遊戲區溜滑梯下方,撫摸下體褪下褲子裸露性器官,隨後蔡男躺在地上,黃女跨坐在其上面欲進行性交行爲,被在場的家長看到拍照報警。

家長指出,在遊戲區發現一對男女在兒童溜滑梯下方進行性行爲,「當時阿公躺在下面,阿嬤坐在阿公的上面,我看到之後就先把小孩帶離現場,然後報警」,事後還有看到該名男子拿錢給與他發生性行爲的女子,因爲現場是兒童遊戲區,也有帶小孩去該處遊戲,所以當下就打110報案,當時有拍照交給到場處理的員警。

蔡男表示,當時沒有做什麼事,黃女說她很多天沒有吃飯,跟他討300元,但因爲要留100元吃麪,所以給她200元。但審理時改稱沒有拿錢給她,是拿東西給她吃,她倒在那邊跟人家要東要西的,沒脫她褲子。

黃女指出,蔡男摸她下體後,就脫去自己的褲子,不過蔡男因爲無法正常勃起,嘗試多次仍無法順利完成性交,但性器官有碰觸。

法院根據相關事證,不採信蔡男說詞,審酌在遊戲區溜滑梯下方裸露性器官,進行猥褻行爲,並使在場之人目睹,影響社會風氣,所爲實屬不該。依公然猥褻罪,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