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抗病毒藥一週吃4萬份 公費藥擴大「1類人」延長至3/15

疾管署今日(14)公佈,將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適用期限到3月15日。圖爲臺北民衆到診所排隊掛號就醫。(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國內上週流感就診人次突破18萬,重症死亡病例也創十年來新高。疾管署今日(14)公佈,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措施至3月15日,經醫師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目前國內一週用量大,達3~4萬人份,庫存仍有200多萬份。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表示,這波流感疫情預估延續到3月底,因此疾管署將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適用期限到3月15日。

曾淑慧說明,抗病毒藥物爲處方藥,醫師對於類流感病人,應加強詢問病患相關疾病史、臨牀症狀,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若經判斷符合條件,民衆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

曾淑慧表示,目前國內抗病毒藥物仍有200多萬人份,最近幾周用量較高,一週最多就用掉3~4萬份,但目前餘量充足。由於抗病毒藥物也是抗生素的一種,過度使用不是好事,因此目前先開放到15日,疾管署推估疫情逐漸下降,會持續監測是否延長擴大期限。

至於是否需要增購抗病毒藥物,曾淑慧指出,國內儲備量基本上都會維持在人口數的10~12%,會依據儲備量與使用期限評估是否需要。目前疫情呈下降趨勢,是否脫離流行期仍要評估,預估會延續到今年3月底。

疾管署表示,近日溫差變化大,加上元宵燈節活動、學校開學及氣溫下降等因素,流感仍處流行期,民衆務必做好手部衛生與咳嗽禮節,如出現呼吸困難、急促、發紺(缺氧)等危險徵兆,請儘速就醫,並配合醫師指示服藥,以降低併發重症發生風險。

有關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合約醫療機構名單及流感防治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或疾管署「流感防治一網通」網頁查詢,或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疾管署提醒,勿輕忽流感嚴重性,尚未接種流感疫苗的公費對象,尤其65歲以上長者與學齡前幼兒等,感染流感易發生嚴重併發症的高風險族羣,應儘速完成接種,有呼吸道症狀時應佩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如有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待痊癒後再上班/上學,以免病毒於同儕間傳播造成疫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