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紀律全違反!吉林省遼源市委原常委、東豐縣委原書記曾海洋被公訴
正義網記者8月5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吉林省遼源市委原常委、東豐縣委原書記曾海洋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吉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白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曾海洋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意見。白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曾海洋利用擔任遼源市西安區副區長,遼源市西安區委常委、副區長,遼源市龍山區委常委、副區長,東豐縣縣長,東豐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職務晉升、崗位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曾海洋 資料圖
任上被查
公開資料顯示,曾海洋,男,漢族,1969年3月生,吉林省遼源市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他曾任遼源市西安區副區長,遼源市西安區委常委、副區長,遼源市龍山區委常委、副區長,東豐縣縣長,東豐縣委書記等職。
2024年12月1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吉林省遼源市委常委、東豐縣委書記曾海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搞“政績工程”
舉債上馬“梅花鹿產業園”嚴重虧損
2025年5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吉林通報4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其中就包括曾海洋盲目舉債上馬不符合當地實際的項目,搞“政績工程”問題。
通報稱,2018年5月至2024年12月,曾海洋擔任東豐縣縣長、縣委書記期間,政績觀錯位、違背新發展理念,脫離當地實際,急功近利、盲目舉債,主導推動投入鉅額資金興建“東豐國際梅花鹿產業創投園”項目,2022年底投入使用至今,僅有少量企業入駐,項目長期處於嚴重虧損狀態,給財政造成嚴重負擔。
廉潔底線失守
大肆收錢斂財
2025年7月2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曾海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曾海洋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政績觀錯位,搞“政績工程”;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參加公款宴請;違背組織原則,違規爲他人職務晉升、崗位調整提供幫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反羣衆紀律,向企業攤派費用;違反工作要求,干預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發包;生活奢靡,貪圖享樂;公器私用,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曾海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吉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曾海洋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作者:何慧敏 楊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