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楊發森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第二十屆中央候補委員,青海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楊發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發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違規借用車輛;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贈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貪慾膨脹,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楊發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

決定給予楊發森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