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才久用遭指讓仲介收買工費 勞動部:最重可停業

移工團體今天批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反讓仲介可收取「買工費」。勞動部迴應,若有相關情事,可打1955專線申訴,查證屬實,最重可要求仲介停業,1至8月開罰8家,其中6家停業。

爲解決國內中階技術人力短缺問題,勞動部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允許符合資格的資深移工轉任爲無工作年限限制的「中階技術人力」,可免繳就業安定費、提高薪資、無工作年限限制,並有機會申請永久居留。

然而,臺灣移工聯盟等移工團體今天在勞動部前抗議,認爲中階技術人力政策是「詐騙」,指出僱主會藉由薪資結構調整,或增加扣項以規避調薪;甚至要另外付一筆「買工費」給仲介;當薪資提高時,僱主往往要求更多工作,甚至減少移工休假。

移工團體批評,中階政策只是掩飾藍領移工長期勞動條件低落的障眼法。

移工團體並呼籲徹底廢除藍領移工在臺年限,讓移工能長期穩定工作,落實勞動三法,纔有提升勞動條件的可能;預告將於12月7日以「廢除工作年限」爲主軸,舉行移工大遊行。

勞動部迴應,自111年4月起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統計自推動起至今年9月底止,已有5.7萬名資深移工轉任爲外國技術人力,平均每年增加1.6萬餘人。

關於移工團體所提剝削的情況,勞動部表示,移工轉任外國技術人力後,若僱主未依契約給付薪資,或有給薪低於規定薪資標準時,外國技術人力可向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申訴;另外,勞動部於聘僱效期展延時,也會主動查覈其薪資所得。

勞動部強調,若經查違規屬實,將依規定裁處限令僱主給付薪資,及管制後續申請案,並同意外國人轉換新僱主及由公立就業中心媒合中階技術工作;若仲介有收取買工費等違法情事,查證屬實最重將面臨停業處分,據統計,今年1月到8月已處分8家,其中6家停業。

勞動部解釋,中階聘僱3年期滿,可與僱主合意續聘展延或轉換新僱主;聘期未屆滿前,外國技術人力也可與原僱主、新僱主三方合意轉換,聘期中也有轉換僱主選擇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