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陸居住證 陸委會擬修法納管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昨日表示,由於國人在大陸申領居住證的案例愈來愈多,陸委會將重啓「兩岸條例」修法工作,把國人申領大陸居住證納入規管,會努力在立法院新會期推出。

目前「兩岸條例」僅針對國人在大陸設籍,領有大陸身分證或護照,列有註銷臺灣戶籍的規定。由於申領大陸居住證不須在大陸設有戶籍,並未違反兩岸條例規範。

賴清德總統十四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後宣佈,爲防制大陸統戰、滲透及認知作戰對國安的危害,將持續推動國安法制改革,邱垂正昨日接受廣播節目專訪後受訪證實,將再度推動納管國人領用大陸居住證。

大陸在二○一八年開放臺灣民衆申領居住證,按規定,在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具合法就業、合法住所、連續就讀等條件之一,即可申領。對此,民進黨政府當時曾有意修正兩岸條例,增訂領用陸方居住證的申報登記機制,對未依期限申報者處以罰鍰,並對機敏人員領證進行管制,但因選舉等因素,未在行政院院會通過。

邱垂正昨指出,現在國人赴陸申領居住證、身分證、定居證的案例愈來愈多,爲了提醒國人的自身權益,陸委會正在重新審視兩岸條例修法工作,同時提醒國人赴陸申請各種證件有種種的風險。除了將邀請專家學者提供意見,也會跟社會各界溝通,等到相關的立法工作有一定成果後,會向各界說明。至於是否會在立院新會期推出?他表示「會來努力」。

陸委會十七日在社羣平臺發文指出,大陸誘拉臺灣民衆申請「居住證、定居證、身分證」三證,藉由將臺灣人「中國公民化」,推進對臺融合發展策略,企圖改變兩岸人民身分、戶籍區隔處理的現狀,目的就爲了要模糊臺灣主權的界線,製造對臺行使管轄權的假象。

國人赴陸遭控制 已65件

另外,就臺灣民衆赴大陸的人身安全風險,邱垂正昨在廣播節目中指出,去年一月迄今,陸委會共接獲六十五件陳情案,其中失聯或遭限制人身自由五十二件,被留置盤查十三件。他並指,陸方目前都不會主動通報,要在我方主動提出個案後纔會協助查找,已不同於過往在「兩岸共打協議」架構下的聯繫情況。至於遭大陸限制人身自由者是否已順利返臺?陸委會以書面補充表示,因涉及案件隱私,政府不便對外說明。

而去年十月在廣東被捕的臺灣三名年約七、八十歲的一貫道道親,陸委會表示,這三人目前尚未獲釋返臺,家屬在中國大陸已聘僱律師,經律師確認,目前當事人健康狀況暫時無慮。三人已滯陸逾四個月,大陸國臺辦指其涉犯大陸刑法「組織、利用會道門破壞法律實施罪」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