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陸居住證納管? 邱垂正證實:重新推動修法工作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圖/記者陳冠宇攝)
記者陳冠宇/臺北報導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今(18)日證實,由於申領大陸居住證的國人越來越多,因此陸委會將重啓《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下簡稱兩岸條例)修法工作,將申請居住證行爲納入規範。
2018年9月,大陸實行「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放臺灣人得申領陸方居住證。當時,陸委會認爲此舉是「對臺統戰措施的一環」,研議修改兩岸條例,增訂申報登記制度,但最後未果。
媒體近日引述兩岸相關官員稱,目前法規僅針對申辦大陸身分證或領有大陸護照者進行註銷臺灣身分,但對申領大陸居住證並無罰則,未來將修正兩岸條例加以納管。
對此,邱垂正今早受訪表示,對於國人赴陸申請居住證,曾經有提出修法加以規範,但後來沒有送出行政院。現在由於國人在大陸申領居住證、身分證與定居證的案例越來越多,爲了提醒國人的權益,陸委會正在盤點兩岸條例的修法工作。
邱垂正指出,將特別提醒國人赴陸申請各種證件的風險,並對2018年有關國人申請居住證規範的法制工作重新審視,除了邀請專家學者,也會跟社會各界溝通,等到相關立法工作有一定成果,就會跟各界說明。
至於相關修法工作是否在新的會期推出?邱垂正強調,「我們會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