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場健康服務補助縮水 明年起限高風險企業 上限降至12萬

爲了協助中小企業落實法遵,職安署推動多年補助計劃,卻發現部分事業單位濫用補助包括聘僱專職人員卻讓其從事與健康服務無關工作。(報系資料照)

臨場健康服務補助降低!依職安法規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50人以上者,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爲了協助中小企業落實法遵,職安署推動多年補助計劃,卻發現部分事業單位濫用補助包括聘僱專職人員卻讓其從事與健康服務無關工作,因此明年起補助僱用專職特約人員僅限於高風險事業單位,並且補助僱用上限從15萬修正爲12萬元,漸漸迴歸僱主義務。

爲落實職安法規定,勞動部於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再依規模大小不同,每個月至少得辦理1次由護理人員參與的健康服務,每年至少1次由醫師參與的健康服務。爲協助199人以下中小型企業落實法遵,勞動部長期透過就業安定基金補助僱主。

據統計,臨場健康補助每年預算約2億元、約補助3000家事業單位。勞動部職安署組長張國明表示,過去無論高險高低,100至199人企業都可以透過補助聘僱專職醫護協助健康服務、每年最高15萬元,但執行時卻發現會有僱主要求專職醫護兼職處理其他事務,每年有7至10件會因此遭追回補助,基於職安法原本就是僱主遵循義務,明年起補助僱用僅限具有顯著風險的事業單位。

張國明提及,現行規定臨場健康服務一次至少2小時,卻有事業單位連續於上午或下午分2次辦理健康服務,認爲顯不合理,因此補助也僅限上午或下午最多1場次爲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