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 | 居民變“開發商” 老小區也有新改法

文 | 吳劍鋒

近日,廈門市有關部門出臺文件,明確建築年限超40年、存在安全隱患的老舊樓房,可申請自主更新改造。從“政府主導”到“居民當家”,這爲城市更新提供了新思路。

2019至2024年,全國累計開工改造老舊小區28萬個,惠及居民超1.2億人。老舊小區改造,如同“螺螄殼裡做道場”,向來是不少城市的頭疼事。過去,一些地區採用政府包辦的改造模式,但因財力有限、模式單一、衆口難調等,容易陷入供需錯位、相互推諉的僵局。

廈門的做法改變了“政府主導、羣衆旁觀”的模式,將改造畫筆交到居民手中。廈門提出,遵循“業主自願、資金自籌、改造自主、因地制宜”的原則,經市資源規劃主管部門同意、小區業主共同表決同意,可開發地下空間作爲停車、人防、消防等配套設施。自主改造,不僅能讓小區按自身“體質”對症開方,也讓這項工作變成羣策羣力、共建共享的家園營造。

值得關注的是,爲了讓老舊小區改得舒心、住得順心,廈門提出支持增容擴面、財政資金補貼等一攬子措施。項目改造可增加不超過原產權證書登記面積20%的建築面積,用於加裝電梯和原有住宅按套擴面,符合條件的項目還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和稅收優惠政策。適度的擴容和補貼政策,既給老建築“鬆了筋骨”,解決民生痛點,也讓居民在籌措資金時少些後顧之憂。

老居民變“開發商”,前路仍需步步留心。規劃設計上,需守住安全底線,防止改造改出隱患;利益協調中,應傾聽各方訴求,避免矛盾滋生;後續管理上,要建立長效運作機制,引導小區完善物業管理。只有政策護航不缺位、居民自治不越位、專業力量善補位,這場自主更新才能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