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覺被離婚!人妻遭「冒名簽章6次」才知尪出賤招 假替身慘了
人妻遭丈夫請人冒名簽章6次。(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怎麼會幫忙做這種事!一名女子小仙(化名),2020年8月受男子阿正(化名)請託,冒用其妻身分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前前後後簽有6份文件、蓋章3次,直至阿正的妻子驚覺自己「被離婚」,事件才曝光。新北地院近日審結,依僞造私文書等罪,判處小仙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中指出,小仙受阿正請託,於2020年8月27日下午2時許,冒充其妻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簽署文件包含未成年子女離婚同意書、離婚協議書、離婚登記申請書、換領國民身分證申請書、委託書、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申請書,共籤6份並蓋3次章。
阿正的妻子發現異狀後,自行至戶政事務所查詢,這才驚覺自己莫名其妙「被離婚」,氣得報警處理。小仙到案後坦承犯行,並有相關文件、現場監視器畫面等資料,確認其自白與事實相符,並表示並未收阿正一毛錢。
地院審酌,阿正和小仙涉僞造私文書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且兩人具有犯意聯絡及行爲分擔,皆爲共同正犯,故處小仙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