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銀行保險機構要有序拓展綠色消費業務,支持企業和個人購買、消費綠色低碳產品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其中提出,豐富金融產品服務。銀行機構要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探索開展能效信貸、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和綠色供應鏈融資等服務方式,穩妥開展碳排放權、排污權、用水權、合同能源管理未來收益權等抵質押融資業務,探索綠色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有條件的銀行機構要發揮集團綜合化經營優勢,健全多元化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銀行理財子公司要結合業務實際開發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主題等理財產品。信託機構要優化資金投向,積極發展綠色信託。保險公司要優化巨災保險、環境責任保險等業務,積極開拓碳匯價格保險,創新發展碳排放權交易保險等碳保險,豐富綠色保險產品體系。積極運用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等工具,爲客戶提供綜合化綠色金融產品方案。銀行保險機構要有序拓展綠色消費業務,支持企業和個人購買、消費綠色低碳產品。(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