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圍繞企業碳配額或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CCER),穩妥有序開展碳金融相關業務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其中提出,支持碳市場建設。銀行保險機構要積極支持國家和區域碳交易市場建設,完善配套金融服務。圍繞企業碳配額或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CCER),穩妥有序開展碳金融相關業務。鼓勵有條件的銀行保險機構充分運用企業碳賬戶、個人碳賬戶等涉碳數據,主動拓展與碳賬戶相關的綠色金融服務場景。做好氣候投融資重點項目金融對接,強化金融支持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金融服務。積極支持綠色低碳技術的開發推廣應用,圍繞清潔能源、節能環保、以及碳捕集、利用、封存(CCUS)等低碳、零碳、負碳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做好金融服務。(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