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未來五年基本建成高質量綜合普惠金融體系
北京商報訊(記者宋亦桐)6月26日,來自金融監管總局官網消息,爲更好滿足人民羣衆和實體經濟多樣化、普惠性的金融需求,金融監管總局、中國人民銀行於近日聯合發佈《銀行業保險業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從優化普惠金融服務體系、鞏固提升普惠信貸體系和能力、加強普惠保險體系建設、組織保障等方面出發,提出六部分16條措施。
《實施方案》強調,實現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必須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供給多層次、多樣化的普惠金融服務,持續提升覆蓋面和可得性,推動降低綜合成本,不斷提升普惠金融服務人民羣衆生產生活的能力和水平。
《實施方案》明確,未來五年基本建成高質量綜合普惠金融體系,普惠金融促進共同富裕邁上新臺階。普惠金融服務體系持續優化,普惠信貸體系鞏固完善,普惠保險體系逐步健全。
金融監管總局、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司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指出,《實施方案》緊扣《關於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的"未來五年,高質量的普惠金融體系基本建成"目標,同時強調"綜合",並從普惠金融服務、普惠信貸、普惠保險三個方面提出具體政策舉措,着力滿足人民羣衆和實體經濟多樣化、普惠性的金融需求。
突出守正創新,《實施方案》對過往實踐中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進行了提煉和強調,同時適應國家經濟社會形勢變化針對性提出新要求。例如,爲更好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實施方案》增加了支持民營經濟相關內容。
突出協同推動,上述負責人指出,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是系統工程,《實施方案》對金融管理部門和銀行保險機構都提出了明確要求。各級金融管理部門要發揮引領作用,持續完善政策、優化環境,銀行保險機構要發揮專業優勢,積極豐富產品、提升服務,共同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