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公告消防安全標誌不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

記者今天瞭解到,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家消防救援局聯合發佈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有關規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對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中的消防安全標誌(屬於避難逃生產品類別)不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相關指定認證機構應註銷已出具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