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專刊」沒了!監院喊預算被刪 停止公職財產申報上網公告
監察院。(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會今向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財劃法修正案提出覆議案,在僵局未解之前,業務費被大砍96%以上的監察院,近日已率先發函各單位,監察院今日宣佈,停止114年廉政專刊出刊及上網公告,且自3月1日起,停止提供公職人員授權介接財產資料服務。
監察院指出,114年度預算依立法院審議結果,業務費遭刪96%,導致陽光四法中,受矚目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編印廉政專刊業務,已無預算辦理,因此114年應刊登公報並上網公告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全部改成「現場查閱」。
監察院說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6條規定,監察院於收受申報二個月內,應將申報資料審覈,彙整列冊,供人查閱。於完成審覈後三個月內,應將總統、副總統、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政務人員、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等人員之申報資料,定期刊登政府公報並上網公告至其喪失原申報身分後一年。
監察院表示,114年依上開規定應刊登公報並上網公告之公職人員,其定期財產、卸(離)職、就(到)職、新增信託財產申報、信託指示通知等113年、114年相關財產申報資料,皆採現場查閱。有查閱需求者,請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覈及查閱辦法規定,向監察院預約並填寫書面申請表,依通知時間攜帶身分證到現場查閱。
監察院強調,另因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查覈平臺系統之維運經費預算遭刪,原提供之授權介接財產資料服務,在優先支應維持法定業務之考量下,除申報基準日爲114年2月1日之授權介接財產資料,仍提供就(到)職之公職人員下載外,自同年3月1日起停止提供授權介接財產資料服務,114年應向監察院及法務部辦理就(到)職及定期財產申報之公職人員,需由申報人自行蒐集財產資料辦理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