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多年年報虛假記載 ST錦港或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本報記者 莊靈輝 盧志坤 北京報道
因虛增收入等被立案調查並收罰單後,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600190.SH,以下簡稱“ST錦港”)仍繼續開展貿易業務,或將再因年報虛假記載被罰。
根據此前罰單,監管認定ST錦港2018年至2021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4月29日,ST錦港再收《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根據相應《告知書》,監管認定ST錦港2022年—2023年年報及2024年一季報存在虛假記載。因連續多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ST錦港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風險警示情形。
因此,ST錦港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開市起停牌1天,並於2025年5月6日開市起復牌。復牌後,ST錦港將“披星戴帽”。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因前期違規擔保未在一個月內解決,ST錦港股票已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除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風險警示情形外,ST錦港還因淨資產爲負、收“非標”審計報告等原因,觸及財務類強制退市和規範類強制退市風險警示情形。
繼續開展貿易業務
實際上,2024年年報披露前夕,ST錦港股價已出現連跌,且連續三個交易日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超過12%,出現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形。彼時,ST錦港就此發佈風險提示公告。
在相關風險提示中,ST錦港方面指出,2022年至2024年8月,公司繼續開展貿易業務。
“鑑於公司有部分貿易業務應收款項逾期,基於謹慎性原則,公司在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中對逾期合同按淨額法覈算的貿易收入108.52萬元不做確認,暫時計入過渡科目‘其他應付款’。”ST錦港方面表示,公司開展貿易業務累計形成逾期應收賬款、預付款項金額合計21.71億元,截至2024年10月11日上述款項全部逾期。扣除其他合同應付相關供應商0.03億元后,公司在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中對淨額21.68億元按單項全額計提減值準備,導致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潤總額減少21.68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ST錦港前次被罰正是因其開展無商業實質的貿易業務,且該公司2023年11月10日就已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
2024年11月,監管對ST錦港處以800萬元罰款,並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彼時,監管查明,2018年至2021年,ST錦港與相應公司開展貿易業務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利潤總額,導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虛假記載。
對ST錦港進行相應處罰後,中國證監會隨即再度對其立案調查。
根據ST錦港日前收到的《告知書》,監管查明ST錦港2022年—2023年年報及2024年一季報存在虛假記載。
由此,ST錦港連續多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風險警示情形。
根據監管新規,2020年以來“年度財務報告財務指標連續3年存在虛假記載”,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ST錦港方面表示,根據上述《告知書》及此前《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連續4年存在虛假記載,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風險警示情形。
同時,監管還查明,ST錦港未按期披露2024年半年報,未及時披露關聯交易,也未在相關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2022年—2023年年報及2024年半年報存在重大遺漏。
其中,2022年至2024年,ST錦港時任副董事長、總經理劉輝實際控制的公司通過虛假貿易等方式佔用ST錦港資金,相關交易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2023年至2024年,ST錦港爲關聯方提供擔保。
被疊加實施多項風險警示
除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風險警示情形外,ST錦港還觸及財務類強制退市和規範類強制退市風險警示情形。
實際上,因2018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ST錦港股票自2024年6月4日起已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同時,因前期違規擔保未在一個月內解決,ST錦港股票自2024年12月19日起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日前,因審計機構對ST錦港2024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該公司股票將被交易所疊加繼續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並且,如ST錦港2025年年報內部控制繼續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或者未按照規定披露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ST錦港將在2025年年報披露後觸及規範類強制退市風險警示情形。
此外,因ST錦港2024年度經審計的期末淨資產爲負值,且2024年度財務報表被審計機構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ST錦港觸及財務類強制退市的情形。因此,ST錦港股票將於2025年5月6日被交易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爲爭取撤銷退市風險警示,ST錦港方面提出多項措施,涉及繼續優化法人治理結構及公司資產負債結構,鞏固現有港口主營業務客戶,並積極開發新客戶、新貨源,推進合資合作項目等。
就相應事項,記者多次致電並致函ST錦港方面採訪。截至發稿,未獲對方回覆。
(編輯:盧志坤 審覈:童海華 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