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貼文控胞兄及外甥女欠錢不還 女子違反個資法判刑4月
黃姓女子在臉書貼文指外甥女及胞兄欠錢不還,還貼出2人照片,被控違反個資法,臺南地方法院對她判應執行4月。(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臺南一名黃姓女子不滿她的哥哥及外甥女欠錢不還,竟在臉書上貼文指控她的外甥女未婚懷孕、酒駕又欠高利貸,被媽媽趕出家門;另指控哥哥也欠錢不還,要透過法院討債。她還貼出2人照片,呼籲網友不要和哥哥、外甥女往來,被哥哥、外甥女控告黃女違反個資法,臺南地院審理後,判黃女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黃女被控2023年5月22日在臉書「全臺欠錢不還黑名單」社團頁面上,用她的臉書帳號貼文及外甥女臉部照片1張,指外甥女「未婚懷孕,2次酒駕跟高利貸借款!跟我說被她媽媽趕出去、裝可憐,105年8月借她5萬償還高利貸。」
黃女又於同年7月23日,在臉書上貼出哥哥的生活照片,並貼文指「他同樣也是欠錢,要透過法院程序拿回來!請大家不要跟他們有任何金錢上的往來」,讓臉書社團的不特定多數人皆得以瀏覽,以此方式非法利用外甥女及哥哥的姓名、人像照片等個人資料,損害外甥女及哥哥。
外甥女審理時到庭證稱,她承認未婚懷孕,但只有一次酒駕紀錄,黃女指她2次酒駕被逮是錯誤的;她不想讓別人知道黃女貼文所講述的內容,「這是我的私事,朋友看到都會問我發生什麼事?我會覺得很難看、丟臉」。
黃女則辯稱,她是想要提醒社會大衆不要跟她的外甥女、哥哥有金錢往來,她是爲了保護自己的利益而發文,未婚懷孕對提告的外甥女亦無不利負面評價,哥哥及外甥女2人的利益並未受損害。
法官認爲,2名告訴人並非公衆人物,黃女指述的內容涉及外甥女貞操、品行、經濟情況等私生活相關情節,與公共利益無關,任何人自不得意圖散佈於衆而加以傳述。黃女的貼文使加入臉書社團的不特定多數人皆得以瀏覽,以此方式非法利用外甥女及哥哥的姓名、人像照片等個人資料,均足生損害2名被害人的名譽與社會評價,2罪分別判處3月、2月,合併應執行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