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腦失控!癡情男追女主管踢鐵板 揪人組隊跟監造謠她和主任有一腿
▲北部陳姓男子誤認同事間有曖昧,竟在臉書亂髮文,還找前女同事一路跟監蒐證11個月。(示意圖/Unsplash)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北部陳姓男子誤認前公司2名主管小美與阿翔(均爲化名)有曖昧情愫,竟在臉書發文爆料、私訊配偶影射出軌,離職後仍跟監2人近1年,並找來楊姓女子協助「彙報行蹤」。3年間接連遭提告刑事與民事共3案,全敗訴,不僅被判拘役20日,還須連帶賠償8萬元。法院認爲其未具正當理由,卻持續窺探並散播他人私生活訊息,已逾越法律容許範圍。
判決指出,陳男曾與副理小美、主任阿翔在同一電信公司財務處共事。然而,陳男曾對小美有好感,懷疑她與阿翔互動過於頻繁,誤認2人發展曖昧,卻未獲證實。情感受挫下,他將責任歸咎於阿翔。
2021年11月間他於便以「Tom」爲名在臉書連續發文,指稱阿翔是「勾引人妻的渣男」,還詳列車子顏色、英文名字及配偶英文名等具體資訊,甚至私訊阿翔的妻子爆料,引發家庭與職場風波。
法院審理後認定構成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阿翔另對陳男提起民事訴訟,法院於2023年判其賠償2萬元。
不料事件並未止息,陳男離職後仍持續關注2人行蹤,自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10月31日間,頻繁出現在小美住處周邊,觀察其出門時間與同行對象,並記錄阿翔上下班動線、停車地點,甚至找來曾任同事的楊姓女子協助掌握每日動態。
2人透過Messenger密切聯繫,內容包含「牽手了沒?」「今天看到他們一起搭車」、「他們下班有去喝飲料」等訊息,並附上車輛照片、通訊截圖及「寶貝」稱呼的推論依據。楊女甚至坦承已將資訊透露給其他同事,職場內部也開始流傳兩人「正在交往」。
小美與阿翔發現遭長期監視、謠言籠罩,提起侵權訴訟,主張陳、楊2人未經同意蒐集、散佈私生活訊息,嚴重損害名譽與隱私,各請求賠償20萬元。
陳男辯稱,自己是出於「關心朋友」、「善意提醒」,與楊女的對話內容也只是「閒聊與猜測」,並無明確加害意圖。但法院調閱發文內容與通訊紀錄後認爲,他針對2名主管蒐證、記錄具體資訊,甚至傳播給其他同事,行爲早已超出合理評論範圍,並非「私下對話」所能卸責,未予採信其辯詞。
楊女則稱,對話紀錄無法證明其指涉對象爲小美與阿翔,內容僅屬私下聊天,也未造成具體損害。然而法院審酌後指出,2人長期蒐證、通聯分析與流言散播,非屬單純閒聊,對話中更清楚提及原告姓名、車牌與照片,內容具體詳實;且楊女曾表示已將相關資訊轉告其他同事,顯系參與擴散未經查證之訊息,與其所稱「只是聊天」顯不相符,故不採信其說法。
法院認定,陳、楊行爲已對小美與阿翔造成實質困擾與名譽損害,判2人應連帶賠償各3萬元,共計6萬元。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提出上訴狀,並應記載上訴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