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改裝噪音車最高罰3600」 逾期15天未檢驗扣牌

▲改裝噪音車最高可罰3600元。(資料照片/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改裝車噪音擾民頻傳,近年還有大幅增加趨勢,近5年受理通報超過25萬件,但僅抓到37%,立法院初審通過,違法改裝車最高罰將從1800元加倍提高至3600元,且15天內自費要檢驗,若超過15天沒複檢將扣牌,超過2個月不檢驗將吊銷車牌。

根據環境部統計,近3年民衆檢舉機動車輛噪音案件,110年有1萬7482件、111年有1萬6739件、112年暴增至3萬681件。此外,警方通報案件,110年有1萬7457件、111年有1萬3064件、112年竟高達7萬6562件。

統計也指出,噪音車案件自108年起到112年10月共受理超過25萬件,經過環保局查證後,實際通知到案件數僅有8萬件,佔總陳情件數的37%。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初審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未來非原型式排氣管改裝車沒有依照規定申報異動登記者,現行可罰900到1800元,將修正爲按照最高罰加倍處罰之,也就是3600元外,並責令15天內檢驗,公路監理機關得收取檢驗費用。

此外,超過15天以上沒有檢驗,將吊扣車牌牌照,至檢驗合格後發還,逾期2個月以上沒有檢驗者,將可註銷其牌照。

另針對靜態違法改裝車也可當場開罰,公路局長林福山表示,交通部去年跟環境部合作從源頭實施非原廠牌排氣管認證制度,列爲變更登記項目,目前環境部認證排氣管456款,登記5.5萬輛車,如果使用非原廠排氣管,靜態時也可開罰,依照非原廠排氣管沒有變更登記相關規定開罰,停在路邊可確認違規改裝行爲就可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