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噪音車最高罰3600元 逾期15天未驗就扣牌

桃園市自2023年領先全國推動「靜桃計劃」,透過噪音車攔檢、科技執法與深夜巡守等措施,噪音車民衆陳情比率已降32.9%,環境音量降低6分貝。(桃園市環保局提供/姜霏桃園傳真)

改裝車噪音擾民案件多,近5年受理超過25萬件。立委提案,加重噪音車罰則並加嚴改善期限,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審查道交條例修正條文,違法改裝車最高罰將自1800元加倍至3600元,15天內須改善並自費檢驗,若超過期限沒複檢將扣牌,逾期2個月未檢驗將吊銷其車牌。

環境部統計,2021至2023年1至10月民衆檢舉機動車輛案件數分別爲1.7萬件、1.6萬件及3萬件;警方通報案件數分別爲1.7萬件、1.3萬件及7.6萬件。統計也指出,噪音車案件自2019年起至2023年10月共受理超過25萬件,經查證後實際通知到案僅8萬多件,佔陳情件數37%。

立委廖先翔指出,先前實務問題遇到,非法改裝車要在行駛時,警方纔能取締,但本就不鼓勵追逐取締,希望能讓警方靜態取締停放在公有場域的改裝車。

立委牛煦庭表示,噪音車罰則應加重,且相關檢驗費用應由車主負擔,另外改裝車噪音影響大衆生活,原規定提供1個月時間讓違規者改善,等於放任他們繼續製造噪音,建議縮短至15天,不僅要提高罰則,且應立即性改善,才能徹底壓制噪音車,既然要處理,就該一步到位。

交通部公路局長林福山說明,汽機車改裝排氣管噪音是交通部、環境部及縣市整府重點防制對象,針對範圍較大的機車,去年與環境部合作,從源頭非原廠的排氣管推出認證制度,下游端則修正道安規則,列入辦理變更登記項目,目前已認證的排氣管有456款,完成變更登記的車輛有5.5萬輛。

針對靜態取締,林福山解釋,這就回歸到若車輛改變成非原廠排氣管,沒去變更登記,屬於處罰中的「未依規定辦理異動登記」,若停在路邊,只要確認有違規狀況,警方就可以舉發。另罰則部分,最高罰將從1800元加倍處罰3600元,公路監理機關也將得收取檢驗費用。

經委員會討論,今初審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未來非原型式排氣管改裝車沒依規定申報異動登記者,現行可罰900至1800元,將修正爲依最高罰加倍處罰3600元,並責令15天內檢驗,監理機關得收取檢驗費用。此外,15天以上沒檢驗將吊扣車牌,檢驗合格後發還,逾期2個月以上沒檢驗者將可註銷其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