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長照扣除額提高至18萬 30萬人受惠
▲綜合所得稅長照扣除額有望調高,圖爲報稅示意照。(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瑩欣/臺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14)日初審通過將長照扣除額由每人每年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明(2026)年5月申報今年所得稅即可適用,初估減稅下國庫1年估至少會少收10億元稅金,估30萬人受惠。
目前「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爲符合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扣除12萬元。
今日委員提案版本從12萬、18萬至38萬皆有,不過在稅收穩健與落實家庭照顧考量下,最後財政部長莊翠雲溝通後拍板扣除額拉高至18萬元。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宋秀玲則說明,長照扣除額提高到10億元,1年稅收損失約10億元,但因條件放寬,稅收損失應該不止10億元。
有立委提案要求增列健檢扣除額,財政部承諾3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