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鄭正鈐遭控長期收受大陸資金 高檢署依《國安法》分案偵辦
▲立委鄭正鈐被告發涉嫌《國安法》等罪,檢方分案偵辦。(圖/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國民黨新竹立委鄭正鈐日前遭人告發,疑似長期收受大陸資金,並收取廠商費用以支出助理費,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高等檢察署收集相關情資後,目前已經主動分案調查,暫時先簽分「他」字案調查,鄭正鈐也被高檢署列爲被告身分。
新竹市「雙罷免」總部發言人林志潔,日前到臺北地檢署按鈴告發。她指出,曾任鄭正鈐辦公室的某位助理舉發鄭正鈐在擔任民代期間,長期收受大陸方面資金,並透過社羣軟體「微信」指示助理以鄭正鈐的手機回覆國臺辦訊息,甚至還涉嫌將政府檔案傳送給國臺辦。另外林志潔也指出,鄭正鈐於任職民代期間,還涉嫌接受廠商請託,協助喬事,也涉浮報助理費。
林志潔的告發引起檢方重視,其中鄭正鈐收受大陸資金的部分由高檢署收案後,以違反《國家安全法》爲由,籤分他字案進行調查,鄭正鈐則爲他字案的被告。另外接受廠商請託部分則由臺北地檢署分案,以涉嫌《貪污治罪條例》,進行偵辦,目前也是先分他字案偵辦中。
據瞭解,檢方分案的原則中,列爲「他」字案乃是指被告的犯罪嫌疑尚待釐清,罪證較不明確,所以暫分「他」字案,最後有可能做出不起訴處分。一旦調查後,發現被告的犯罪嫌疑重大、清晰,罪證較爲明確,就會轉爲「偵」字案,偵字案被提起公訴的可能性就大大提升。
而對於林志潔的告發,鄭正鈐先前就發佈聲明指出,從政期間從未收受中共方面資助,也沒有交付任何影響國家的機密資料給與國臺辦,告發的內容均爲子虛烏有,自己絕對禁得起司法考驗。他更批評大罷免的行動,只剩抹黑、抹紅這些招數,面對接二連三不實的指控,他將會提出法律追訴,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