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性裁決! 英最高法院:法律定義「女性」是指生理性別

▲人們聚集在英國最高法院之外,等待裁決結果。(圖/路透)

記者吳美依/綜合報導

英國最高法院16日裁定,「2010年平等法」(Equality Act 2010)條文之中所指的「女性」(woman),指的是生理女性,可能對英格蘭、威爾斯與蘇格蘭的性別權利應用方式,產生深遠影響。

路透社、天空新聞等外媒報導,英國最高法院一致裁定,「2010年平等法」提及的「女性」和「性別」(sex),指涉的是「生理女性」和「生理性別」。

不過,不論是否擁有性別認可證書(GRC),跨性別女性依然受到法律保護,並且因爲被視爲女性,也仍然可以主張遭到性別歧視。性別認可證書,是一種對於某人「新性別」給予法律認可的正式文件。

BREAKING: The Supreme Court has ruled that "woman" in UK law refers to biological sex, marking the end of a long-running legal battle between the Scottish government and a women's campaign group. Watch live reaction on Sky News. https://t.co/jtjI2oRH9a

法官霍奇(Patrick Hodge)強調,這項判決不應該被解讀爲「社會部分羣體的勝利,並且是以犧牲其他羣體爲代價的結果,因爲事實並非如此。」他指出,法院的任務,不是制定保護跨性別族羣利益的政策,而是「查明議會爲此目標,所制定的法律的意義。」

此案源自蘇格蘭政府與當地婦女團體的長期訴訟,核心議題是跨性別女性在「2010年平等法」之中是否被視爲女性。

蘇格蘭政府認爲,持有性別認可證書(GRC)的跨性別者,有權根據「2010年平等法」享受保護,免於身爲女性所受到的歧視。但蘇格蘭婦女組織(FWS)主張,這些保護僅適用於生理女性,因此提告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