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建物南港衛生大樓遭損毀 文化局:擅改工序 最高罰200萬

列爲臺北市歷史建築的南港衛生大樓,在726大罷免投票當天上午,竟因兩側大樓施工不慎,拆除物掉落砸損衛生大樓女兒牆及立面花磚。(臺北市議員陳宥丞提供/張珈瑄臺北傳真)

文化局表示,依《文資法》毀損歷史建築可開罰30萬元至200萬元罰鍰,已請負責單位儘速提供大樓復原及保護計劃,不讓建物損壞擴大。(張珈瑄攝)

列爲臺北市歷史建築的南港衛生大樓,在726大罷免投票當天上午,竟因兩側大樓施工不慎,拆除物掉落砸損衛生大樓女兒牆及立面花磚。臺北市議員陳宥丞指出,事前文資審議都有計劃及施工圖,這樣擅自改變工序是暗度陳倉,還是打從一開始就不想按圖施工,要不是有被民衆發現,這件事就會被掩蓋住。文化局表示,依《文資法》毀損歷史建築可開罰30萬元至200萬元罰鍰,已請負責單位儘速提供大樓復原及保護計劃,不讓建物損壞擴大。

南港衛生大樓落成於西元1965年,由美援專款及當時臺灣省政府合款共同負擔興建。豐譽企業7月26日拆除衛生大樓左側建物時,因工程疏失,切除的薄殼不慎翻落,損毀衛生大樓女兒女兒牆,進而破壞立面花磚。

臺北市議員陳宥丞指出,事前文資審議都有計劃及施工圖,擅自改變工序是暗度陳倉,還是打從一開始就不想按圖施工,要不是有被民衆發現,這件事就會被掩蓋住。(張珈瑄攝)

陳宥丞指出,當天民衆行經衛生大樓,原以爲怪手在拆除古蹟,立即向里長反映,後通報文化局,才發現是因爲工程疏失導致衛生大樓遭破壞,廠商用怪手挖除遭毀損部分;廠商已坦承擅自變更工序,在尚未施做保護措施的情況下施工,才導致歷史建物被破壞。

陳宥丞說,這是乳酪理論,沒有事前做維護、施工當下又發生意外,導致珍貴文化資產被破壞,已要求廠商出示檢討報告及後續施工作爲,不要讓這件事成爲南港文資的破壞殺手,現在處於缺工缺料的時代,維護古蹟更加困難,不應該讓這種人爲疏失再度發生。

當地里長龔睿堉表示,發生這種疏失是施作者經驗不足,還是便宜行事,既然廠商沒有專業與細心度,就必須被撤換,改委託專業合法適格的營造工班進場,立即做古蹟維護管理的補救措施。

文化局專委邱稚亙說明,文化局7月26日接到通報後,7月27日派人現場勘查、確認廠商停工,並緊急連絡文資委員7月28日到場會勘,會勘時發現廠商變更工序,但並未對古蹟施予保護措施,左右兩側建物因不具文資身份,依法不會要求廠商依文資規格施工,但一旦作業接近歷史建築時,便須做好完善保護,當初在歷史建物審議過程中已有明確要求。

邱稚亙指出,施工單位沒有按計劃施作,也有毀損事實,依照《文資法》第106條,毀損歷史建築可開罰30萬元至200萬元罰鍰,會勘當日已要求廠商儘速提供復及保護計劃說明,文化局會盡速舉辦罰責會議,預計4周內完成,但因爲是整體性工程,目前無法在短時間內修復完成,現況以不讓建物損壞繼續擴大爲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