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清歷史共業 白營肯定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本報資料照片)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助理費等案一審判刑7年4月目前停職中,高院2日裁定全案停審聲請釋憲。對此,高虹安透過錄影表示,尊重與肯定高院合議庭的決議,並重申自己絕對沒有貪污,希望儘快還她清白。
高虹安說,她尊重高院合議庭的決議,同時高度肯定合議庭從憲法的高度,以及人權保障的角度聲請宣告違憲。
竹市代理市長邱臣遠也表示,尊重高院合議庭決議,他會持續延續高虹安擘畫的施政願景與藍圖,高虹安是民選首長,仍盼高早日迴歸,繼續率領市府團隊。
民衆黨新竹黨部主委李國璋指出,若高院法官也認爲公費助理費、加班費的核發制度有問題,必須聲請釋憲,讓這樣的「歷史共業」能夠釐清,他相信是好事。
去年代表民進黨參選竹市立委高票落敗的國立陽明交大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是綠營2026年新竹市長選舉熱門人選。她指出,縣市長涉貪污案要三級三審判決確定纔會被解職,目前高虹安僅是停職,二審若無罪,即可復職;即使二審有罪,高若上訴最高法院可能發回更審,要三級三審判決確定應要2年以上,2026年縣市長選舉前很難定讞,此時停審與否,大概只是遲延判決確定的時間而已。
林志潔也說,高虹安若貪污案判決尚未確定,也沒有其他有罪判決需服刑,2026年就仍具備參選資格。反之,若有其他犯罪行爲判決確定,就需視《地方制度法》規範,例如高虹安之前曾犯誣告罪,一審判刑10個月,無緩刑,若二、三審都一樣,高需入監服刑,當然要被解職;但誣告罪不在《公職人員選罷法》排黑條款中,高被解職若服刑完畢,未來仍有參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