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律60週年/陳長文看柯文哲案:政治介入司法 正義恐被犧牲
民主法治一直是我國引以爲傲的,律師陳長文以陳同佳、向心夫婦、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等案件,質疑當政治介入干擾司法,正義可能被犧牲,直指臺灣的法治與人權保障都還有存有隱憂。
二○一八年間,香港籍男子陳同佳在臺灣殺害同籍女友潘曉穎後返回香港,事後因洗黑錢罪被香港的法院判刑入獄,出監前表示願意透過牧師管浩鳴陪同下來臺自首,引發臺港兩地政府的爭議。
陳長文回憶,當時管浩鳴主動來找他,曾談及陳同佳來臺投案是否會被判死刑問題,律師們說明臺灣雖仍存在死刑,但陳同佳若來臺「投案」應不會判死,理律兩次向士林地檢署遞狀,連案號都有了,也跟刑事局說明,卻被已讀不回。
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同樣學法律、也當過律師,當時確稱陳長文爲「魔鬼代言人」,並曾說「香港人殺香港人,人在香港,香港就好好辦」。陳長文表示,依刑法規定,我國確實有管轄權,但因政治介入司法,以「須先有司法互助」爲由拒收,政治考量讓政治懸宕。
陳長文受訪時指出,陳同佳案件中不僅是跨境司法合作的問題,更顯現出法治精神與政治現實的衝突,「當法治成爲政治的附庸,正義便是第一個犧牲品」,唯有法治優先,司法不受政治干擾,才能彰顯法治的獨立。
另外,他也以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因被懷疑是共諜、洗錢等罪名遭境管逾一四○○天滯留臺灣爲例,論及臺灣人權保障的盲點。他說,儘管最後都沒有證據,共諜證據不足又輕率以洗錢罪嫌起訴,最後判決無罪確定,但一再延長限制出境侵害人權,且我國刑事補償法卻無法填補境管的損害,成爲法律漏洞。
他昨說檢察官濫權的例子可說是罄竹難書,想請教法務部長、檢察總長如何解釋?他說,法律人是掌理是非對錯的判斷,能不臨淵履薄?他認爲應建立司法人員究責制度。
另外,英籍商人林克穎在臺灣酒駕撞死送報生被判刑四年定讞,但在發監前潛逃出境,我國申請引渡回臺獲准,最後卻是因臺灣監所環境不佳、最後無法引渡。陳長文說,這是臺灣監所人權問題的當頭棒喝,看看柯文哲被羈押一年後交保,陳訴看守所的惡劣環境,我國的人權問題確實有待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