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進勇被問「罷免投票通知單」嗆1句 黃光芹轟:兇什麼?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中)。(黃世麒攝)
首波罷免案投票將於7月26日登場,針對是否有投票通知單一事,中選委主委李進勇今(16)日表示,投票日前2天必須要把公報跟投票通知單送到家戶,這是法定責任,「這些聽不懂的,永遠都聽不懂,適可而止」。對此,資深媒體人黃光芹直言,李進勇在兇什麼?並強調有什麼規定,主委理應說明清楚。
黃光芹今在臉書以「李進勇在兇什麼?」爲題發文,並認爲有什麼規定,主委理應說明清楚,不知李進勇在兇什麼?不過是問「怎麼沒有投票通知單?」李竟氣噗噗地教訓人,「投票前2天,把公報跟投票通知單送到家戶,這是法定責任。這些聽不懂的,永遠都是聽不懂,不要把老百姓都當作是盤子!」黃質疑,李又把老百姓當什麼呢?
另外,針對24名國民黨立委、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將於26日投開票,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規定,16日0時起不得散佈、評論相關民調,黃光芹不解表示,除不能公佈民調之外,也不能說掉几席、哪幾席危險、告急、投票率必須催出多少等,「連媒體預估、政治人物喊告急都不能說,這是哪門子的新發明。媒體乾脆關門算了!」
針對講出告急字眼是否不行一事,李進勇表示,法律規定很清楚,即便是具有民調的外觀,嚴格說起來,並不是跟學理上所謂民調有若干差距,但實務上,就個案認定,還是會認爲違反規定,「個案,我們會做具體事實的認定。」
不過中選會也進一步說明,罷免正反雙方使用「告急」或「搶救」等詞,具體個案有無違反相關規定,例如有無挾帶民調資料,抑或僅屬自行推估等等,並無法一概而論,李進勇與全國23個選務機關並沒有說「不能講告急或搶救」等詞,或是說可以挾帶民調做違規罷免宣傳,而是說明若有檢舉案件,具體個案是否違反《公職選罷法》規定,涉及個案審認部分,仍會依法定程序進行調查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