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召開黨團協商 這2案率先獲三黨共識
立法院長韓國瑜(左)16日主持朝野協商,討論總預算案及財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姚志平攝)
立法院今(16)日下午針對4案展開朝野協商,其中針對較無疑義的第1案「114年度附屬單位預算」的相關提案截止時間以及第4案「中選會函請立法院分別針對3項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提出意見書」,三黨迅速達成共識。(圖擷取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今日下午針對4案展開朝野協商,其中針對較無疑義的第1案「114年度附屬單位預算」的相關提案截止時間以及第4案「中選會函請立法院分別針對3項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提出意見書」,三黨迅速達成共識;其中第一項節商結果爲訂於11月3日週一下午5點之前截止收案,逾期不候,第四案則是循例立法院不予意見書。
立法院今日下午召開黨團協商,由立法院長韓國瑜主持,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黨團幹事長鍾佳濱、黨團書記長陳培瑜;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黨團書記長羅智強以及首席副書記長林沛祥;民衆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副總召張啓楷以及書記長陳昭姿等三黨幹部出席。
其中第一案「中華民國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由韓國瑜提議訂在11月3日週一下午5點前截止收案,獲三黨同意後,由韓國瑜裁示通過,並指出待財政委員會收案彙整後,交各該委員會整理複印相關提案,並在11月10日週一下午5點前,提供各黨團及相關行政部門參考。
韓國瑜指出,請行政部門先行向提案委員及提案黨團進行雙向說明,落實溝通,以利後續進行密集的協商。
至於第四案,立法院法制局長郭明政說明,中選會的來函分爲3個部分,第1部分爲《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針對罷免案提議要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提起公民複決請求予以廢止;第二部分爲《選罷法》針對罷免案的連署人必須付身分證正面影印本部分,請求公民複決予以廢止;第3部分爲《選罷法》針對連署有僞造假冒、虛僞不實的部分,必須負擔相關的刑責。
郭明政指出,由於這個都牽涉去年12月20日《選罷法》修正案,所以立法院是否提出三案各2000字以上的意見書,請各黨團公決。
柯建銘發表意見指出,過去立法院都沒有提,黨團也沒有提,所以這次應該是不必提;該意見獲國民黨團、民衆黨團同意,因此韓國瑜裁示3黨團已達成共識,立院就不再提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