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移民署執法過當 欠缺敏感度

移民署臺北市專勤隊爲查緝失聯移工,逕自進入校園盤查,引發臺大學生會強烈譴責,儘管事後道歉,事實上,移民署去年才函頒相關注意事項,臺灣失聯移工已突破九萬人,移民署若因績效壓力導致執法意識薄弱,犯下如同戒嚴時代白色恐怖的錯誤,亟需內部深切檢討。

臺灣失聯移工問題嚴峻,但執法者在校園內強行以平板拍照、進行人臉辨識,旁觀者感受就是「執法人員抓人」的強烈畫面,容易引發外界過度聯想。

二○二三年彰化埔鹽一名十七歲少年,僅因膚色黝黑遭懷疑是失聯移工,過程中反抗受傷縫了十七針,三名員警因此受懲處,派出所長也被記過調職,司法警察查緝行動一旦失慮,後果不僅傷害當事人,更動搖社會對執法者的信任。

大學法明訂「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校方對校園秩序有首要管理權,警察與準用警職法的單位,原則上不得任意入校行使公權力,除非校方主動請求,或有人在校內涉及明確刑事案件並經同意,方能進入。

臺大對檢警調等執法單位進入校園也有規範,必須先至警衛室出示身分證明、確認目的,並通報由校方人員陪同至駐警隊,此舉正是爲了維護校園安全與自治精神。

移民署專勤隊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肩負維護秩序與人權保障的雙重責任,在失聯移工數量居高不下的現況下,執法需求必然增加,如何在效率與程序正義間取得平衡,考驗機關的專業與敏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