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漏抓偷渡 退伍小兵揹鍋
今年5月大陸宋姓父子以橡皮艇從福建偷渡至桃園觀音沙灘,當時海巡署北部分署發新聞稿稱,雷達等相關儀器無法有效偵測該橡皮艇,孰料事後竟懲處已退役人員申誡2次。(讀者提供/廖姮玥桃園傳真)
今年5月大陸41歲宋姓男子與17歲兒子,以橡皮艇從福建偷渡至桃園觀音沙灘,海巡署北部分署當時表示雷達等相關儀器無法有效偵測橡皮艇,孰料事後竟懲處已退役人員。被懲處的海巡人員投訴指出,退伍7天后才收到「申誡2次」,理由是未落實監控海面及岸際動態,長官當時聲稱連雷達都掃描不到,事後竟懲處退伍小兵,有被國家背叛的感覺。
海巡方面迴應,懲處皆依調查結果及相關規定辦理,若對懲處有疑慮可循內部管道申訴。至於是否有現役相關幹部因該偷渡事件被懲處?海巡對此並未迴應。
遭懲處的志願役海巡退伍人員投訴指出,當時擔任永安安檢所分離哨駐點幹部,也是宋姓父子偷渡上岸時當班守望人員,事發後海巡署曾公開表示,連雷達等精密儀器都未發現不明目標,孰料用肉眼守望的第一線人員竟被懲處,而且還是在自己退伍7天后才收到「申誡2次」,除了感覺替長官揹鍋,更有種被國家出賣的感覺。
他質疑,連雷達都掃描不到該目標,卻懲處以肉眼、高倍率望眼鏡守望的第一線人員,實在很不合理,投入海巡爲國家付出貢獻,卻在退伍後收到懲處通知,這樣的制度是否適當?基層也不應淪爲替罪羔羊。
海巡署北分署強調,相關懲處皆依照程序,今年1月迄今共發生偷渡案件12件、47人,整體查緝績效已較往年顯著提升,對於個別未能即時查獲案件會深入檢討改進。
宋姓父子偷渡案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因宋父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處有期徒刑8月,宋子則將遣返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