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打到學生跪地求饒、涉性平! 學校想解聘卻遭南投縣府4度退回
▲南投草屯某國中一名黃姓老師長期體罰學生,一度打到學生跪地求饒,還涉性平事件。(示意圖/取自圖庫Pixabay)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南投縣某國中爆發教師長期體罰及性平事件,不僅全班6成以上被鐵棒、硬塑膠管打過,甚至揍到學生跪地求饒還不放手。該師經學校教評會決議解聘處分,卻遭南投縣府四次審退。監察院今(12日)表示,南投縣教育處以教評會組成有程序適法性疑慮爲由,4度審退,疑有刁難,監察委員葉大華爲了解實情,申請自動調查。
草屯鎮某國中黃姓導師長年體罰學生,班上60%以上學生都曾受害。體罰方式多爲用鐵棒、木棒、藤條、硬塑膠管、愛的小手尾部打學生的手,並曾在全班面前連續鞭打學生,即使學生跪地求饒仍不罷休;其他體罰方式還有伏地挺身、開合跳、起立蹲下30到500下、跑操場等。原因主要是未完成罰寫,其他包括上課講話、遲到、運動會和歌唱比賽等練習成果不佳等。
此外,曾任學務主任的黃師不當碰觸學生身體,對學生造成心理陰影和身體傷害,相關單位已另案進行性平調查。人本接到投訴時,校方已啓動調查,但教評會的決議結果,4度被南投縣教育處以有瑕疵等理由退回。
有受害學生家長至監察院陳情,據訴,113年間南投縣某國中資深教師遭指涉長期體罰學生,並涉性平事件,經該校調查屬實,經教評會決議解聘及一年內不得聘任教師之處分。惟該決議送請南投縣政府教育處審議時,該處以教評會組成有程序適法性疑慮爲由,4度審退,疑有刁難,監察委員葉大華爲了解實情,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院指出,將追查該名資深教師所涉長期體罰學生行爲,至今仍未能依法解聘,南投縣某國中對本案之調查及解聘處分,是否於法有據?另南投縣政府教育處對於該學校報請解聘之審議,歷次審退理由爲何?是否依法有據?案件相關人員有無指稱包庇行爲人教師或曲解法令之情事?事涉校園安全及學生權益,均有深入瞭解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