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怕嫁過來吃苦!從未在臺共同生活 悲情男白等10年
老婆怕嫁過來會吃苦!從未入境臺共同生活,悲情男白等10年,怒訴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大陸女子小萱(均化名),在2013年在大陸舉辦婚禮後,不料,小萱婚後卻表示,「後悔了不想結婚」拒絕來臺,阿國只能獨自返臺,後來雖曾與小萱取得聯繫,但她質疑阿國的經濟狀況,「怕嫁過來吃苦」,之後就無法再與小萱聯繫。阿國不滿被惡意遺棄逾10年,憤而訴請判決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法官認,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民法第1001條、第1052條第1項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法官調閱入出境資料顯示,小萱全無入境臺灣紀錄。阿國的舅舅證稱,當年是他陪阿國到大陸辦婚禮,也有在小萱的孃家請客,請客完隔天還一起去當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但登記後阿國卻說,小萱後悔不想結婚,因此他只能與阿國先返臺,後續就由阿國自行處理
法官審酌,阿國與小萱是夫妻,但小萱卻於婚後表示後悔不想結婚,並且拒絕與阿國履行同居義務,迄今也未與阿國聯絡,應認小萱所爲是善惡意遺棄,並且在繼續狀態中。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判決離婚,即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