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節大禮!房產逾550萬無補助惹議 新北勞工涉訟補助條件將放寬
新北市議員黃淑君今年2月質詢時指出該制度過於嚴苛,引發社會關注後,勞工局決定修正補助要點。圖/黃淑君提供
新北市勞工人口龐大,因工時、薪資、解僱等問題產生的勞資爭議頻繁,市府長期編列預算提供訴訟補助協助勞工維權。不過過去補助制度設有資產門檻,以房地產公告現值和評定價格合計不得超過550萬元爲限,導致許多實際無力負擔訴訟費的勞工遭排除補助資格。議員黃淑君今年2月質詢時指出該制度過於嚴苛,引發社會關注後,勞工局決定修正補助要點,放寬申請條件並排除自用住宅影響資格審查。
根據新北市政府原訂的勞資爭議事件及涉訟權益補助金要點,勞工如需訴訟可申請補助5萬至45萬元不等,但申請者必須通過嚴格的資力審查,包括現金、有價證券、投資,與名下房屋及土地公告現值合計不得超過550萬元。若超過標準,即使實際經濟拮据也無法申請。勞工局統計顯示,近年預算執行率僅七成,顯示實際需求未能被充分迴應。
黃淑君今年2月指出,現行房價高漲,550萬元以下房產在新北市比例極低,根本無法作爲合理門檻,嚴重排擠真正有需求的勞工族羣。自用住宅不應視爲可自由變現資產,要求勞工局檢討補助標準。勞工局對此迴應,將於5月底前完成補助要點修正,未來符合勞務提供地在新北市或設籍滿4個月即可申請,補助審查也將排除1戶自用住宅,並增列重大爭議案件可專案補助。
黃淑君表示,排除自住房產是重大突破,能更貼近勞工實際生活情況,也有助於提升補助制度公平性。盼制度修正後應同步簡化審查流程、清楚定義資產範圍,避免申請過程讓勞工卻步,也應強化宣導,讓第一線工會、基層勞工瞭解補助內容與申請方式,才能真正落實政策美意,讓更多勞工受益。
勞工局表示,目前已啓動相關法制程序,預計5月底完成修法並正式上路。未來除排除自住房產外,也延長補助申請期限至程序終結前提出即可,並擴大補助範圍至重大爭議案件。勞工若選擇自行聘請律師,補助金額仍維持最高45萬元,但考量多數勞工仍傾向使用勞動部提供的免費法扶律師,勞工局將持續與中央配合,提供更多元的法律協助方案,減輕勞工訴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