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以法規保障病假權 洪申翰:若未遵守將開罰
勞動部長洪申翰。記者蘇健忠/攝影
有關長榮組員病逝疑案及病假權法制化的進展,勞動部長洪申翰20日受訪表示,將於勞工請假規則明定:「勞工請病假,一年內如果沒有超過10天,僱主不得做不利的對待。」勞動部以法規的方式,訂定病假權的保障,如果僱主沒有遵守,就會被開罰。
洪申翰表示,針對長榮孫姓組員生前的經歷,勞動部已經會同地方政府,詳細訪談了家屬、工會,也包括相關組員。
洪申翰直言,在與組員的訪談中,很清楚看到,長榮航空的確過度使用考覈管理制度,讓明明生病、需要請病假的機組員,認知到如果請了病假,就會遭受到諸多不利的對待,甚至員工會覺得這像是一種懲罰。進而該請病假休息,卻不敢請病假,只能抱病出勤。
洪申翰認爲,這樣子過度使用管理制度的做法和文化,已經威脅到員工的健康權利。因此,勞動部針對勞工請病假的權利,應該要做一定程度法制化的保障。
洪申翰說,勞動部召集了勞、僱團體和相關專家學者諮詢後,將於勞工請假規則明定:「勞工請病假,一年內如果沒有超過10天,僱主不得做不利的對待。」希望用這個方法,一定程度保障勞工的病假權。
洪申翰指出,不管勞工請幾天病假,僱主的考覈,都應該以勞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態度,也包括實際的績效來做綜合的考量,不得以病假天數作爲唯一的考量。
洪申翰表示,透過制度上的修訂,希望讓勞工的健康權得到更優先的重視,因爲勞工的健康是企業永續經營最重要的資產。勞動部以法規的方式,訂定病假權的保障,如果僱主沒有遵守,就會被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