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災保年金 符條件可併領
勞保、災保年金,符條件可並領。(聯合報系資料照)
自2022年5月1日施行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災保法),明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如因不同保險事故,符合災保或其他社會保險年金給付條件時,可同時請領年金,亦即引進年金給付並領調整制度,以落實保障職業災害勞工及其家屬的經濟生活安全。
勞動部說明,依「災保法」第58條及其授權子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年金給付並領調整辦法」規定,遭遇職業傷病事故的災保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同時符合災保年金或其他社會保險年金給付條件時,皆可請領,並依規定予以減額調整。
勞動部官員解釋,近年爲因應人口高齡少子女化,政府積極鼓勵中高齡勞工再就業,許多勞工朋友于領取勞工保險老年年金給付後,再度投入職場;若因而遭遇職業傷病保險事故,於符合災保年金給付條件時,就可以同時領取勞保老年年金與災保年金給付。
官員舉例說明,老王退休之後每月領取勞保老年年金給付1.8萬元,再受僱從事工作參加災保,投保薪資爲3.4萬元,如果於工作中不幸遭遇職災事故致嚴重失能程度,請領災保失能年金每月1.7萬元(以平均月投保薪資50%發給),與老年年金合計金額爲3.5萬元,因爲總額已經超過其災保平均月投保薪資3.4萬元的部分,因此災保失能年金由1.7萬元調整爲1.6萬元,調整後年金給付金額合計爲每月3.4萬元。
勞動部表示,以老王的案例來說,在災保法施行以前,只能在勞保老年年金與職災失能年金僅能二選一擇優領取,因此,老王如果想要請領年金給付,金額爲1.8萬元;但在災保法施行以後,兩者能夠並領,因此依照規定減額調整之後,老王可以請領3.4萬元,金額將達施行前的兩倍。災保法目的就是希望對職災勞工能有多一層保障。
勞動部並提醒,事業單位只要僱用一名勞工,包含工讀生及部分工時人員,即爲就保及災保的強制投保單位,應於勞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保及災保,並得自願參加勞保;僱用員工五人(含)以上者,應申報勞工參加勞保、就保及災保。
勞動部強調,災保法實施後,除擴大納保範圍,亦大幅提升給付水準,並參考先進國家立法例,引進年金給付並領調整制度,強化勞工朋友的經濟生活保障,僱主依規定爲勞工申報加保,勞工發生保險事故時,可即時獲得相關保險給付之保障,若爲職業災害保險事故,亦可分攤僱主勞動基準法之職業災害補償責任,有效降低勞資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