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摸學生115次!補習班幫脫罪:他是臺大高材生 法官打臉
▲基隆市一家知名補習班狼師猥褻4名國中女學生,補習班也要連帶賠償。(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圖庫photoAC)
記者郭玗潔/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家知名補習班驚傳狼師猥褻4名國中女學生,次數多達115次。據悉,林姓狼師是臺大財金畢業的高材生,也是該補習班負責人的兒子,2022年2月至2023年4月間,林男趁輔導女學生課業時,竟伸出鹹豬手撫摸女學生多處身體私密部位。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林男犯22個權勢猥褻罪,判刑3年8月;另犯93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判刑3年,得易科罰金。其中一名少女遭猥褻次數高達100次,她父母也提告林男和補習班求償,基隆地院審理,判林男和補習班要連帶賠償女學生60萬元,賠她父母各1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30歲林男在補習班教導國中學生數學、自然等科目,2022年2月至2023年4月間,林男利用上課或自習期間,藉口需討論學科成績,單獨將女學生帶到茶水間、教室談話,利用與其比肩坐在長椅上時,伸手從背後撫摸女學生腰部及胸部下緣等私密部位,時間約持續5到10秒,其中一名女學生更指控,林男送她下樓等家長接送時,趁機從背後環抱,並伸手摸捏她腋下及胸部。
林男共計對4名女學生伸狼爪,犯行高達百次以上。直到2023年4、5月,其中2名女學生才鼓起勇氣向學校老師通報,老師得知後也立即通報學校性平會,並啓動調查通知被害家長到學校會談,全案才曝光。
基隆地院審理後,根據被害人指述及綜合證人證詞,認定林男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對受教育、訓練之人利用權勢猥褻罪,共22罪,各處有期徒刑7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8月;另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共93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其中一名13、14歲的受害女學生指控,林男將她叫到茶水間或教室後,以手撫摸她的腰部、腹部、大腿,猥褻次數高達100次以上,她雖警告林男不可以這樣子,但林男說好好好,之後還是繼續摸。
女學生的父母也對林男和補習班提出民事訴訟,認爲林男從刑案審理期間就多次詆譭、污衊被害人,林男父親在自家樓下開設補習班,老師就是林男母親、林男、林男高中同學等4人,都爲親友關係,難認有監督、阻止林男犯行的可能,且遲至本案發生,補習班纔在茶水間加裝監視器,可見補習班林男的監督、管理確有疏漏,應連帶賠償女學生、父、母各80萬元、40萬元、40萬元。
不過林男仍否認犯行,反控這些女學生經常聚集、結交男性友人,生活本來就不單純。補習班也表示,林男是臺大財金系畢業高材生,也在臺大證券研究社當講師,品學兼優、教學認真,深受學生和家長喜愛,補習班全部老師都會在空堂時,觀察學生上課情形或批改學生作業,也就是補習班對於僱用和監督林男教學上,已盡相當注意,就算學生髮生損害,也不應負賠償責任。
不過民事法官也不採信林男說法,判定林男犯行屬實,且依照林男侵犯女學生的期間、次數、地點等情,補習班明顯對林男未盡監督義務,判補習班和林男須連帶賠償女學生60萬元,賠她父母各1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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