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勾學生家長搞婚外情 校方重懲停聘3年!怒告結果出爐

臺南某國小一名王姓男教師,遭控利用輔導學生名義,與學生家長A女發展婚外情,甚至導致對方家庭破碎離婚。(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南某國小一名王姓男教師,遭控利用輔導學生名義,與學生家長A女發展婚外情,甚至導致對方家庭破碎離婚。校方調查後決議重懲停聘3年,王師不服提告,結果法院判決出爐,狠狠打臉王男。可上訴。

據調查,王姓教師擔任輔導組長及綜合活動科任教師期間,以關心A女兩名子女課業爲由,頻繁接觸A女,卻發展出不正當關係。兩人不但發生性行爲,王師還被控傳送不雅照,婚外情曝光後,A女配偶憤而提告侵害配偶權,最終王師賠償百萬元和解。

校方接獲檢舉後火速啓動調查,教師評審委員會認定王師行爲已嚴重違反《教師法》及教育倫理,最初決議停聘1年,但教育局認爲處分太輕,要求重審。二次教評會考量王師利用職務之便發展婚外情,嚴重損害校譽,決議加重處分停聘3年。

王師不服處分,辯稱已賠償和解,且「通姦已除罪化」,主張停聘3年過重,怒告學校要求確認聘任關係存在。但法官認爲,王師行爲明顯違反《教師法》「嚴守職分」規定,且利用教師身份與家長髮展不倫,已破壞教育人員形象。

法院更指出,A女兩名子女當時分別就讀2年級和4年級,停聘3年可讓高年級學生畢業,降低對校園衝擊,認定校方處分符合比例原則,最終判王師敗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