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性侵11歲女兒害自殘 她法庭求情「不想告爸爸」法官仍重判

▲高雄一名狼父對女兒侵犯長達3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狼父從女兒國小六年級開始,就對女兒伸出狼爪、性侵長達3年,但女兒一直隱忍,甚至出現創傷症候羣有自殘傾向,被學校師長髮現介入輔導後,報警抓了狼父。由於家中有6個小孩,少女怕父親去坐牢就沒人賺錢了,在法庭上仍向法官求情,但法官認爲狼父惡行重大,仍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他徒刑6年10月。

判決指出,2022年9月,當時11歲、還就讀國小的女兒躺在父親牀上睡覺,父親竟萌生歹意,對女兒性侵得逞,女兒升上國中後,某晚她躺在牀上滑手機,爸爸又出現在牀邊,示意她躺好,還出言恐嚇「如果不讓我用的話,就不給妳錢」,再次對女兒性侵。

後來惡父又兩度對女兒伸出狼爪,導致女兒出現創傷症候羣症狀,甚至有自殘傾向,學校師長髮現後介入輔導,女兒被父親欺負超過3年,於是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女兒還向法官求情說,她沒有要告爸爸的意思,且爸爸爲家中經濟支柱,需扶養共6名未成年子女,其中一人還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需接受早期療育治療,若爸爸入獄,家中將喪失經濟來源。

法官審酌爸爸雖然坦承犯行,且已付了30萬元和妻子達成和解,也答應每月給女兒3000元的撫養費,但仍認爲狼父本應善盡保護、教養之責,竟爲滿足自身性慾,罔顧父女分際,對女兒乘機性交,嚴重影響女兒身心發展及日後對於兩性關係之認知,還是認爲應該加重其刑,因此仍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狼父徒刑6年10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