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力推普發1萬現金案 行政團隊審慎評估釋憲或不編預算

▲普發一萬元現金案三讀,國民黨團齊喊口號。(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在國民黨力推下,立法院近日三讀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其中匡列2350億元,要求今年10月底前普發現金1萬元。對此,行政院第一時間未表態聲請釋憲,但後續的因應作爲,仍在評估階段,不排除釋憲,也不排除以不編列預算的方式來解套。

對於國民黨強推的「普發1萬元」現金案,排除了臺電千億補貼,民進黨立院黨團的態度,雖然尊重行政院的考量,但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國民黨團已經侵犯行政權,基本上是違憲,他主張一定要提出釋憲。

「立法部門不能增加行政院預算總額,不能發錢,我以爲是基本常識」。一位黨政人士表示,憲法70條寫得很清楚,憲法規定,立法院「不得」增加行政院提出之預算總額,「不可逕自」新增支出。他說,國民黨強推的普發現金,明顯增支,這也明顯違憲。

黨政人士指出,憲法之所以規定立法部門不可以「逕自增加」預算支出項目,是因爲沒有先明定財源,可能舉債補缺,造成人民領 1 萬,國庫倒虧 3 萬的狀況。他說,這不是毀憲亂政,什麼是毀憲亂政?

不過,全國大罷免在7月26日進行首波投票,普發現金案會牽動政治敏感神經。因此,黨政人士坦言,如果行政院此時聲請釋憲,可能會給國民黨宣傳的破口,指稱大罷免成功的話,全民會拿不到1萬元。他說,這明顯是藍營變相的催不同意罷免票,甚至是投機的買票行爲,這對執政團隊來說確實必須審慎評估。

此外,政院也可以考量以不編列預算的方式來解套。據指出,在立法院修正「原住民禁伐補償條例」,每公頃補償金額提高至6萬元時,行政院也沒有提出釋憲,而是直接不編列預算,且還沒有提出追加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