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廖先翔被控竊佔國有地蓋莊園 士檢不起訴處分
國民黨立委廖先翔。聯合報系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廖先翔與父親廖正良,被控竊占汐止國有地蓋莊園與水池,遭國產署提告及民衆告發。士檢認爲,建物興建時間早於土地登記爲國有地,認定罪嫌不足,日前不起訴處分。
本案起於民國113年總統與立委選舉期間,媒體揭露廖正良與廖先翔涉及違法侵佔新北市汐止區國有地興建莊園與水池,引發爭議。
廖先翔當時聲明,違規部分建物與水池已陸續拆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提告刑法竊占罪,另有民衆告發,士林地檢署分案偵辦。
根據士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本案土地在112年12月間才登記爲國有地,廖正良在此前即已建造相關建物,難認明知土地屬國有而仍有竊占故意;另,查無證據顯示廖先翔參與竊占行爲。
此外,廖正良與廖先翔被控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僞造文書與區域計劃法等罪,檢方認爲,本案土地爲廖家所有,不符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他人與公有土地」要件,且廖家配合新北市府輔導合法化,並未以不實文件申請水電。
士檢表示,案經偵查1年多後,認定廖正良與廖先翔罪嫌不足,日前予以不起訴處分。
此外,廖正良另被控竊占汐止區國有地違規經營停車場的部份,士檢認定並非國有地,去年已不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