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提選罷法連署加嚴版 今拚逕付二讀

國民黨團重提新版本,立法院今再戰選罷法修法。圖爲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1日審查「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召委高金素梅(後中)與在場立委及官員討論草案內容。(姚志平攝)

選罷法修法擬再戰!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日前提出選罷法修正案,欲提高罷免得票數門檻,遭民進黨激烈反彈,導致內政委員會癱瘓。國民黨團再出招,許宇甄重提新版本,改爲着重在連署加嚴,與民衆黨團主張相似,預計今(12日)院會一讀。據瞭解,國民黨團打算在一讀後提案逕付二讀,避免再發生委員會癱瘓事件。

藍綠黨團近期爲了選罷法在內政委員會發生2次衝突,第一次民進黨激烈反抗罷免門檻提高。藍營改變策略,最終放棄提高門檻,以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所提案的連署加嚴法案爲基底來操作修法。不過民進黨仍抵死不從,再度於內政委員會打得不可開交,成功癱瘓議事。

面對民進黨連續2次鬧場,國民黨也不打算再忍讓,許宇甄本週重提選罷法修正案,將於今日院會一讀,國民黨也預計提案要求逕付二讀。由於許宇甄法案內容與民衆黨當初主張相似,因此白營預計不會反對。

根據許宇甄最新提案,不再要求將罷免同意票門檻提高,而是維持現行25%。至於連署加嚴部分,許宇甄提案指出,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3條第5項規定,罷免提議人、連署人皆需附本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且身分證影本記載資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致不能辨認連署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者,應予刪除。

另外許宇甄也指出,爲避免假冒情事發生,也應增加明確罰則給予警惕,爰增訂第98條之2罰則之規定,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僞造、假冒提議、連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