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非法動員移工?林延鳳曝「最重遣返回國」 北市:由移民署調查
▲藍白426集結凱道,被發現有一羣戴着「鄭正鈐藍帽」的越南籍移工,使民進黨質疑非法動員。(圖/翻攝「偉大領袖XIJINPIG」YouTube)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國民黨26日於凱道舉行「戰獨裁」集會,出現一羣戴藍委鄭正鈐帽子的越南男子,且不太會說中文,使民進黨質疑違法動員移工,陽明交大科法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前往新竹地檢署告發鄭正鈐,新竹地檢也分案偵查。民進黨臺北市議員林延鳳今(28日)質疑,若這些人是依親居留、僑生或合法移工卻領報酬,是否違法?臺北市勞動局長王秋冬迴應,此爲移民署權責,中央後續應會進行調查。
臺北市議會28日下午進行民政部門質詢,民進黨臺北市議員林延鳳表示,426遊行當天疑似有移工被動員到現場參加活動,若非移工自願出席,那依《就服法》第57條第3款規定,僱主不得指派聘僱的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工作;但如果是自願的狀況下,依《就服法》73條第一款規定,不可私自領取報酬做打工工作,最嚴重會被遣返回國。
林延鳳指出,現在有所謂養生館老闆娘稱,因爲這些移工有的年紀還小、有的來臺灣讀書、有的是剛依親來臺灣過生活,所以不會說中文是因爲來臺沒多久,若套用此邏輯,大概可分爲「領有身分證新住民二代」、「依親居留」、「僑生」或「合法移工」身份,但如果是新住民二代在臺灣讀書,應該不太可能不會說中文。
▲臺北市勞動局長王秋冬(右)、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長陳昆鴻(左)。(圖/記者袁茵攝)
林延鳳提及,倘若移工是依親居留或僑生,假設有領取報酬的話,其實都是違法,因爲要申請工作許可證;而先不討論是否爲非法移工,假使認定這些人是「合法移工」,但被動員參加活動,且疑似有支付報酬,在北市勞動局的認定中,有沒有違法?
王秋冬迴應,林延鳳提到的法條基本上都沒錯,但《入出國移民法》29條第一項寫道,「外國人在我國停留、居留期間,不得從事與許可停留、居留原因不符之活動;合法居留者,其請願及合法集會遊行,不在此限」,所以都還有很多需要釐清,有關外國人身份與從事活動的認定,是內政部移民署權責,後續移民署應該會進行調查。
林延鳳說,依據媒體報導,鄭正鈐國會辦公室的陳姓執行長疑似是源頭,其人力仲介公司設立在臺北市,如果檢調調查確定屬實,源頭是來自於這間人力公司,由該陳姓執行長涉入其中,違法帶移工參加活動,接下來要進行何種行政程序?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長陳昆鴻迴應,目前還在檢調調查中,如果仲介公司違法,就依法來處理,但目前各種來源都還有疑慮,就尊重檢調、移民署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