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鯤鵬會」借校園宣傳統戰 行政院:兩岸交流不應設有政治目的
▲發言人李慧芝出席行政院記者會。(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臺灣經濟民主連合昨爆料,長期配合中國對臺統戰的「中華鯤鵬會」,不僅牽線臺灣大學生赴中參與政治性營隊,還持續借用國立大學場地進行招生說明,形同在臺灣高教機構內推動統戰認知工程。對此,行政院15日表示,兩岸交流應該要健康永續並且去政治化、去風險化,臺灣跟中國的教育交流不應該設有政治的目的。教育部則指出,相關滲透校園的問題,會跟陸委會與相關國安單位召開跨部會研擬因應方案。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說,院長一直強調,兩岸交流應該要健康永續並且去政治化、去風險化,臺灣跟中國的教育交流不應該設有政治的目的,國立大學借用場地也都有各自規範跟審查流程。
針對實際借用跟交流狀況跟團體運作是不是違反法令,還有後續裁處部分,教育部國際司代理司長藍先茜說,有關鯤鵬會借用三所學校場地,經洽詢後,學校迴應借用申請說明是有關海外城市的交流或是有一些見聞的分享等,也有學校查看企劃書後,沒有發現有揭露跟兩岸交流相關訊息,所以予以借用。經瞭解後,已經依校內相關規定撤銷場地的借用。
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說,校方表示在申請過程中,沒有揭露實際上的內容,導致很多學校直接就租借場地,而過去的租借狀況,目前也正請校方瞭解中,相關滲透校園的問題,會跟陸委會與相關國安單位召開跨部會研擬因應方案。還是要提醒學校,大陸地區目前被列爲橙色警告地區,已經提醒過交流風險,這部分會再加強溝通。
陸委會文教處副處長陳威豪表示,涉及到兩岸條例的部分,在《兩岸條例》33條之1有規定,「未經許可不得與大陸黨政軍或政治性團體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行爲」,有關鯤鵬會的案子,涉及兩岸條例33條之1的部分,已經函請相關主管機關做進一步瞭解,後續也會跟相關部會積極處理。
經民連昨天爆料,「中華鯤鵬會」成立於2016年,創辦人爲新黨副主席李勝峰,該會長年與中國各省市臺辦合作舉辦營隊,長期配合中國對臺統戰,在官方網站協助宣傳中國國臺辦所頒佈的「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因此辦法條文明定受獎學生須「認同一箇中國」、「擁護祖國統一」,相關行爲儼然成爲中共統戰代理人,應已牴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未經許可政治合作的規範,陸委會與內政部應依法調查開罰。
內政部指出,經查,「中華鯤鵬會」沒有依法令及章程規定,定期召開理、監事會及會員大會,目前會務運作不符《人民團體法》規定,內政部已於5月13日依人團法第58條規定,核予警告處分,並限期6月6日前改善,如不改善,將予以解散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