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孫安佐「帶火槍逛信義區」 北檢不起訴

▲孫安佐去年因涉嫌持有槍枝遭檢察官訊問後,由父親孫鵬協助辦理交保。(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孫安佐(改名孫健豪)涉嫌在去年攜帶瓦斯火槍到臺北市信義區,還自拍照片上傳網路,遭警方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檢察官訊後諭令30萬元交保,並將查扣的疑似槍枝及火藥送交化驗,結果無法鑑定是否具有殺傷力,依罪證有疑、唯利被告的法理,臺北地檢署2日處分不起訴。孫的經紀人因遭拘捕時毆打警察,被依妨害公務罪起訴。

孫安佐是藝人孫鵬、狄鶯的兒子,2018年留學美國念高中時,告訴同學「要用槍攻擊學校」,美國警方獲報前往寄宿家庭,扣得網路購買的手槍及子彈,孫安佐因觸犯美國恐怖威脅等罪入監238天后遭假釋遣返,又因同件事被士林地檢署起訴未經許可製造手槍未遂罪,但因這條罪名在行爲地美國不罰,法院宣示公訴不受理。

2024年6月15日深夜,孫安佐在IG發出現實動態「整裝出發」、「應老闆要求等等去信義夜店酒吧」、「就這樣裝備了」,PO出的自拍照中,疑似握着側背在身上的槍枝,隨後孫安佐與經紀人朱翊銘果真現身信義區,在媒體鏡頭前逛大街,當時警方全程監控。

雖然警方沒發現孫安佐公開展示槍枝,仍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同年6月19日前往搜索孫安佐與朱翊銘住處,查扣到疑似黑色火藥、瓦斯火槍及匕首,孫安佐被移送臺北地檢署接受復訊後,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交保30萬元、限制住居並責付父親孫鵬,朱翊銘因在約談過程對值勤警員動手,多加一條妨害公務罪嫌,訊後交保3萬元。

而檢警查扣到的槍彈,經刑事局鑑定認爲改裝火焰槍是「以市售瓦斯罐、打火機等物固定於矽利康槍上,均未發現槍管及擊發裝置等火藥市槍枝基本結構」而無法檢驗,調查局則以「均未發現可設發金屬或子彈之結構」,中央警察大學也認爲無法檢驗。另外持有彈頭與空包彈部分,因查獲時還沒列入未經許可不得持有的規範內,也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