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全臺首件!SBL2球員操控比分押注運彩 涉犯2罪判決出爐
▲SBL假球案判決出爐球員施顏宗、陳奕綸涉操控比分遭判刑沒收賭金。(資料圖/桃園領航猿提供)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SBL柏力力隊前球員施顏宗與陳奕綸涉操控比賽、詐取地下賭資,僅分別獲利3萬元與3千元,重創職籃公信力。法官痛斥,2人將比賽淪爲牟利工具,傷害的不只是賽事,更是全民對運動的信任。法院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及加重詐欺罪,分別判刑1年7月與1年6月,均緩刑3年。全案爲全臺首宗依運彩條例判刑案例。
2023年SBL第20季賽事期間,施顏宗與陳奕綸分別擔任柏力力隊的中鋒與控球后衛,兩人透過裕隆隊球員柯旻豪認識地下簽賭組頭、綽號「邱哥」的邱繼緯,開始涉入大小分、讓分等地下賭盤下注。
同年4月22日,柏力力隊對戰裕隆隊前,柯旻豪(士院審理中)透過邱繼緯傳話,稱裕隆戰力不整,要求2人「認真打、不要輸太多」,實際是要壓低比賽節奏與得分,使賽果符合地下盤口預設。最終該場比賽以73比71由柏力力逆轉勝出,總得分僅144分,成功命中「小分」賭盤。施、陳事前分別押注自隊獲勝,賽後分別獲利3萬元與3千元,賭金由邱繼緯透過胞弟帳戶匯款交付。
法院開庭時,施顏宗與陳奕綸雖坦承下注、收受賭金,但辯稱比賽過程中並未「明確配合操控」節奏,也未刻意影響比賽勝負;法官不採信其說法,認爲2人作爲先發球員,事前接獲明確指示並實際押注獲利,行爲已構成以詐術妨害運動賽事之公平,且目的明確爲詐取賭資,與地下賭盤勾結事實明確。
合議庭痛批,2人正值青壯年,卻爲區區數千至數萬元賭金結夥簽賭,未以運動員精神專注比賽,反而與他人共謀操控比分,嚴重妨害SBL賽事公正性,對我國職籃發展與社會風氣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法官更指出,2人行爲已讓全民對職業運動的信任基礎產生動搖。
最後則考量2人犯後均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且從此遭中華民國籃協註銷球員資格、不得再進入場館或任教,連帶各級裁判、教練、經紀人證照一併註銷,形同被職籃永久除籍。施顏宗現從事餐飲業,需扶養妻小與年邁母親,陳奕綸則爲貸款業務員,生活困頓,均無前科,認爲已有悔意、再犯風險低,依法給予緩刑,以觀其悔改。
然而,今(2)日立法院也同步完成《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的初審修正,未來若以「利誘」等手段妨害賽事公平,最重可處10年以下徒刑,甚至無期徒刑。此案被視爲修法最具代表性的案例,體育署也強調,將持續強化運動產業舞弊防制與制度建構,避免假球事件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