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母親節前夕親手悶死病兒 8旬婦獲家人諒解一審判決出爐
▲北市1位80歲老母親手悶死52歲重病兒,被依殺人罪送辦,家人都諒解她長年照料的心力交瘁。(資料照/記者邱中嶽翻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北市1名8旬老婦照料罹患重度智障與腦麻的幺兒50餘年,自己也體弱多病,不堪長期心理與經濟雙重壓力,2023年將紅包塞進幺兒嘴裡親手悶死,被控涉犯殺人罪嫌,老婦始終認罪、家人都諒解她,經檢辯雙方同意不採行國民法官參審,臺北地院依通常程序審理後,今(27日)判老婦有期徒刑2年6月,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23年5月12日上午7點多,老婦趁外籍看護離開幺兒房間空檔,入內鎖門將裝有臺幣1萬元的紅包塞進幺兒嘴裡,以口水巾摀住幺兒口鼻再貼上封箱膠帶,導致幺兒窒息身亡。
看護被擋在門外起疑,到陽臺張望,赫見老婦呆坐在牀邊哭泣,趕緊通知家屬報警,開門驚見悲劇。檢警查明老婦育有3子,長子和妻小就住樓上,次子一家住在外地,52歲的死者是老幺,自小患有重度智能障礙與腦性麻痹,癱瘓在牀,無法自理生活。
老婦一路照顧幺兒50多年,後來90歲老伴中風不良於行,也靠她照料,但老婦自己患有心房纖維顫動、右側頸動脈狹窄、心絞痛並冠狀動脈等疾病,2013年起持續就醫,冠狀動脈及右頸動脈還裝了支架,須按時服藥,身體狀況不佳。
尤其長期聘請外籍看護照料幺兒等昂貴費用,均由兩老存款支應、捉襟見肘。事發前,老婦罹患新冠肺炎才康復,深感心力交瘁,憂慮自己年邁體弱多病、不久於人世,死後恐怕無人照顧幺兒、造成家人負擔,絕望之下,選在母親節前親手殺兒。
老婦被依殺人罪嫌送辦,檢方復訊後交保5萬元,去年(2024年)3月起訴,列爲國民法官參審案件。老婦始終認罪,家人都諒解她,義務辯護律師聲請不採行國民法官參審,檢方同意,也贊同老婦符合自首外加情堪憫恕雙重減刑條件,檢辯雙方更一致希望從輕量刑。
法官調查認爲,不堪長期照護壓力導致弒親悲劇,在我國邁向高齡化社會下屢有所聞,社會大衆對此類弒親者,多持同情態度,且本案不論就犯罪事實、罪名乃至量刑,檢辯雙方或被害人家屬均無任何分歧對立,已無必要借重國民生活經驗進行國民法官參審程序。
此外,本案被害人家屬就是被告的配偶及子女,所受傷痛,遠較一般無親屬關係兇殺案更刻骨銘心,雙方往後還須面對與修復弒親後如何相處、自處的矛盾困境,能否再承受國民法官參審程序衆多媒體、民衆旁聽的壓力,亦非無疑。
法官考量老婦身心羸弱,與家屬在至親往生的傷痛下,不願在公衆面前揭露家庭私生活領域等心情,裁準不採行國民法官參審,改由職業法官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