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辜仲諒聲請解禁3天準2天 保金2億赴平潭主持開幕典禮

▲辜仲諒獲准22、23兩日,可赴大陸福建平潭地區。(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因澄清湖大樓購地案,一審判刑7年8月,並被限制出境、科技監控。他日前以保金1億5千萬元,獲得解禁前往日本沖繩參加U18棒球賽。近日內他又聲請要赴大陸福建平潭主持亞洲棒球錦標賽開幕典禮,以及賽前工作會議共3天,高等法院則裁定他提出保金2億元,可於22、23兩日赴平潭參賽,但駁回賽前工作會議的1天,這部分可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

辜仲諒身兼我國棒球協會理事長,更是世界棒壘球總會(WBSC)執行副會長、亞洲棒球協會總會會長。日前舉行的世界U18棒球賽,他當時就向高院聲請於本月13到19日,共6日赴日本沖繩、東京等地,除了到沖繩參加閉幕式以外,還要到東京拜訪棒球界重要人士;但法院最後僅裁準他於13至15日赴沖繩出席賽事,後續東京行程則遭駁回。

而攸關奧運參賽資格的「第31屆亞洲棒球錦標賽」,將於9月22日下午5時30分,在大陸福建平潭舉行開幕典禮。辜仲諒因此向高等法院提出聲請,因會長身分必須到場主持賽事開幕典禮,以及參與9月21日賽前工作會議。由於此次行程具公益性,有親自出席之必要性與急迫性,因此律師葉建廷願擔任辜仲諒的受責付人,陪同辜仲諒出國返國。辜仲諒更指出,以他先前曾多次經法院准許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全都遵期返回,因此請高院準暫時解除自114年9月21日起至114年9月23日止之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設備監控。

高院審理後,最後裁準他22、23日出席開幕典禮以及第二日賽事的部分,但須提高保金爲2億元,並責付律師。不過對於21日的工作會議部分,高院認爲,以亞錦賽之規模,就賽程、流程及各項活動內容等之規劃,應該在賽前就籌備完成。所以依照辜仲諒所指工作會議所需確認事項(如流程細節、參賽人員等),可由其他協助籌備的相關人員或專業幕僚爲之。此類事務處理並非不具替代性,難認有絕對不可替代性,而有辜仲諒親自出面之必要性。最後高院駁回此部分聲請,這部分仍可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