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赴臺北燈節潑硫酸、殺人 苗栗男子羈押禁見

苗栗市陳姓男子涉嫌在網路社羣平臺留言恐嚇,稱8日要去臺北燈節潑硫酸、殺人等。北檢昨天指揮警方拘獲陳男,檢察官訊後認其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臺北市警方接獲女子報案,稱其個人IG有人留言恐嚇,內容爲「我3/8要去臺北燈節潑硫酸,殺幾個人,祝妳忌日快樂」等言論,請求協助處理。臺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立即與市警局中山分局、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臺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北檢接獲警方通報後,立即指派「防範危害公衆攻擊應變小組」成員檢察官楊舒雯指揮北市刑大偵辦;經調閱相關資料,並運用科技偵查手段進行比對分析,迅速鎖定涉案帳號使用者身分,隨即於昨晚11時許在苗栗市拘獲陳男。

據悉,陳男到案後矢口否認犯案,辯稱是帳號遭人盜用所致。警方掌握相關事證研判,陳男留言恐嚇,應是爲吸引報案女子注意,全案依恐嚇危安罪嫌送辦。

檢察官今天下午4時許訊問陳男後,認其涉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公衆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